電子系專題研究辦法
105.06.02(四)系務會議
長庚大學電子系專題研究課程實施規定
一、 為使本系專題研究課程實施時程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規定。
二、 每位教師之專題生至多以4位為原則。
三、 每學年上學期大三導師於第11-12週舉辦大三學生「專題研究」課程說明會。
四、 大三專題生需於三年級下學期開學第二週繳交指導老師確認表至系上彙整,遲交每週扣五分,如附表一。
五、 三年級下學期「專題研究(一)」須於第15週舉辦海報展,第18週繳交海報電子檔至系上彙整,四年級上學期「專題研究(二)」需於第15週舉辦口試,第18週繳交專題成果報告書至系上彙整。
六、 成績計算標準
1. 三下「專題研究(一)」海報評分委員佔50%、指導教授評分佔50%,評分表,如附表二、三。
2. 四上「專題研究(二)」口試委員評分佔50%、指導教授評分佔50%,評分表如附表四、五。
七、 海報評分及口試委員以三人為原則,由系上排定並送課程暨學術委員會通過後公告,須包含甲組及乙組領域教師,專題生口試時,指導教授可在場。
八、 四年級上學期「專題研究(二)」教學重點著重於團體研究,每組以2-4名學生為原則,一人一組之專題學生須於四年級開學前提出申請並經課程暨學術委員會通過。
九、 繳交之電子檔格式為橫式A2大小之PDF檔案,海報展之海報格式亦為橫式A2大小,範例如附件六。
十、 本規定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